加工贸易业务相关流程(一)

  一、合同備案基本程序:

  經貿部門審批 

  --> 向海關服務中心購買空白《登記手冊》。

  --> 合同預錄入 。

  --> 海關審核後開具《開設保證金臺帳聯繫單》。

  --> 向中國銀行申請設立臺帳 ---> 海關核注銀行簽發的《臺帳登記通知單》。

  --> 海關進行計算機異地傳輸 ---> 收到傳輸成功回執後核發《登記手冊》。

  二、合同備案所需單證:

  1、經營單位申請報告。

  2、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證》,屬於進料加工的需要加蓋稅務部門印章。

  3、對外簽訂的進出口合同。 

  4、經營單位基本帳戶開立證明。

  5、加工企業所在地經貿部門出具的《加工生產能力證明》。

  6、委託加工應提供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委託加工合同(協議)。

  7、開展異地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所在地海關出具的關封,內含《異地加工申請表》一式二份。

  8、首次開展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和加工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及《海關登記通知書》。

  9、經營單位的介紹信或委託書。

  10、加工工藝說明。

  11、如需異地口岸進出口報關,須填寫《異地報關申請表》。

  12、海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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