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领进料加工出口许可证

進料加工企業向發證機關申領進料加工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相應權力的主管機關批准該進料加工項目的批件。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企業所在地經貿管理機關同意,省經貿委計貨處核準的《外商投資企業為履行出口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審批表》。

2、海關簽註核發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或外商投資企業為履行出口料件加工復出口登記手冊,正本及複印件(如是分批出口應提供一式二份複印件)。

3、出口合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申請表。

5、發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發證機關在審核上述材料,認真為符合辦證規定後,在《登記手冊》上加蓋「以上出口許可證辦訖」章並簽署。如果該商品一批出口的,則據此簽發出口許可證,如果是分批出運的,發證機關據此先核發《出口許可證分批領證表》給企業。以後企業憑此表及出口合同、出口許可證申請表等多次領證,發證機關在分批表上逐次核減。

經營進料加工復出口的企業,如果是第一次申領出口許可證,也要先辦理企業編碼手續。

 

进料加工许可证申领流程

申领进料加工出口许可证需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合同批文和生产计划。审核通过后取得许可证。凭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手册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可申请延期。许可证管理有助于海关监管加工贸易。

博丰物流可协助办理进料加工相关手续。

博丰物流可提供进料加工贸易报关服务,联系电话:130-7567-8958。

百科类别
Submitted by Bofeng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