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货物的集装箱海运装载-超高货物
在集装箱运输货物中有很多特殊货物,如一些超高、超长、超重货物, 散装货、液体货、冷藏货、危险货, 动植物等在进行集装箱装运时,都有着其各自不同的要求。
集装箱海运超高货物的装载
集装箱海运超高货物是指货物的高度超过集装箱箱门的高度的货物,它的运输必须用开顶集装箱,或用板架集装箱装载。
超高货的装载运输,对内陆运输、车站、码头、装卸机械、船舶装载等都带来许多问题。
(1)道路通过能力的限制。超高货通过陆上运输时,公路对超高货的高度一般都有限制,这种限制高度各国规定不统一,但在公路交通法规中均有具体规定。国外大城市内的安全通行高度在4.5 m左右。例如日本政府规定,限制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3. 8 m。国际标准集装箱的高度为2438 mm(lAA型、lBB 型、1CC型为2591 mm), 在这一高度内,一般来说,陆上运输没有问题,如超高20cm左右,一般可通过,但如超过20cm 以上时,应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对高度有限制的路段或隧道等,应用特制的低架式底盘车运输,或改用驳船进行水上运输。装载超高货物前,应对运输路线做好周密细致的调查。
(2)装卸机械作业的限制。集装箱码头堆场和车站使用的装卸机械设备,如装卸桥、跨运车、搬运起重机等都是按标准装箱设计的,没有考虑超高货装载的特殊情况,因此对超高货进行装卸,必须在装卸机械上临时安装一定的附属工具。如在装卸桥的集装箱专用吊具的四角分别安装钢丝绳, 用来吊装超高集装箱货物。
(3)船舶装载的限制。集装箱船载超高货箱时,只能堆装在舱内,或甲板上的最高层,但集装箱船的高度一般是以2.6m的集装箱高度的整数倍来设计,因此,在舱内装载超高集装箱时,舱内垂直方向将会留有一定的空隙。另外,如超高量太大,整个货物的重心高度必然会提高,会影响船舶稳性高度,给海上货物运输带来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