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验凭下列资料接受报关:
1、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2、原出口时向海关办结退税手续的,提供原出口退税报关单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如发货人已办结退税手续,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3、主管外汇管制部门出具的未结汇证明;
4、境外商品检验机构证明、退货协议等退货理由充分的证明材料。
还有叫客户最好用原你们出口给客户时的包装箱子,箱子上不要显示其它的东西(文字),重量呢不要和当初出口给客户时的相关太大,最好差不多(出口时的重量 /出口个数 * 退运的个数)单价要和原出口时的单价一样!
退运货物注意事项
退运货物需在出口后1年内办理复运进境手续。退运原因包括质量不符规格不符或拒收等。退运报关需提供原出口合同发票和装箱单。海关审核退运原因后办理放行手续。博丰物流可协助办理退运报关。
博丰物流专业提供国内集装箱海运、国际海运(FCL/LCL)、香港澳门物流专线及拖车报关仓储等一站式物流服务。联系电话:130-7567-8958(黄经理),立即致电获取专属报价!
总之,出口退运货物需按规范流程办理,提前准备完整单证可提高通关效率。
退运预防措施
为减少退运发生建议在出口前确认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必要时安排第三方验货。保留样品以备争议时核对。
退运报关单证
退运报关需提供原出口报关单退运协议发票装箱单等。海关审核退运原因后办理放行。博丰物流可协助办理退运报关手续。
博丰物流可提供退运报关咨询和代理服务,联系电话:130-7567-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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