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
(1) 有无国家批件;
(2) 进口物品的种类和和数量;
(3) 来自哪个国家或地区;
(4) 货主及目的地。
出示证件
(1) 国家批件;
(2) 国家有关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单。
查验程序
(1) 审阅国家有关批件;
(2) 审阅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3) 核对进口物品的批号、产地、数量是否与批件及检验报告一致。
(4) 凡未经国家批准的进口的少量血液制品,除外籍人员自用外,一律不准入境,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处理
对有国家批件大批量进口的血液制品,可抽查检验HIV抗体,凡阳性者一律封存,请示卫生部后再做处理。
特殊物品检疫流程
特殊物品(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入境需提前申请卫生检疫审批。申请材料包括:特殊物品清单、用途说明、风险评估报告、来源证明等。经海关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未经检疫的特殊物品不得擅自进口。
特殊物品出入境检疫流程
特殊物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出入境检疫须严格遵守以下流程:
- 审批申请——向海关(原检验检疫部门)提交特殊物品出入境审批申请,提供物品名称、来源、用途、安全等级等信息
- 风险评估——海关对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监管要求
- 审批决定——风险评估通过后,海关签发《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 现场查验——货物到港后,海关进行现场查验,核对品名、数量、包装等与审批单是否一致
- 放行或监管运输——查验合格后放行,部分高风险物品须在海关监管下运输和使用
特殊物品出入境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办理,违规进出口将面临严厉处罚。建议委托有经验的报关行代理操作。
博丰物流专业提供国内集装箱海运、国际海运(FCL/LCL)、香港澳门物流专线及拖车报关仓储等一站式物流服务。联系电话:130-7567-8958(黄经理),立即致电获取专属报价!
特殊物品相关法规
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未经检疫审批擅自进口特殊物品的,海关将依法予以扣留或退运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博丰物流可协助办理特殊物品检疫手续,联系电话:130-7567-8958。
常见特殊物品示例
常见的需要检疫的特殊物品包括:用于科研的微生物菌种、人体细胞和基因材料、诊断用标准品和质控品、生物制药用原料等。这些物品的进口需提前取得卫生检疫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口。